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70%以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国资监管企业和14个地州市公司制改革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已建立起覆盖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目前,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各项主要工作完成率达98%以上。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已基本实现集中统一监管。自治区本级国资监管企业“僵尸企业”处置情况完成率100%,14个地州市总体完成率达到91%。自治区本级国资监管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已全面覆盖。
截至3月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资监管一级及各级子企业建立“第一议题”制度468户,完成率59%;14个地州市中7个地州市监管企业已经100%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剩余7个地州市监管企业正在陆续出台相关制度。
下一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将进一步压实改革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作为重要抓手,在一级企业和重要子企业公司治理机制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力推动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加快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管理,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攻坚取得新进展。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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