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国企集中清理金融股权

来源:  企观国资       作者:张宁      发布时间:2024-4-2 15:40  |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央企国企正在集中清理金融机构股权。

近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示信息显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挂牌转让徽商银行股权3810.75万股和4030.95万股。

从各地股权交易平台公示的信息来看,2023年底,数十家大型央企下属企业便已开始集中清理银行、券商、保险、基金、租赁、期货等金融股权。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要回归本源、聚焦主业,严控非主业投资,并且退出与国企职责定位严重不符且不具备竞争优势、风险较大、经营情况难以掌握的参股投资。集中抛售金融机构股权,是央企国企落实国资委监管政策之举。

央企国企集中清理金融股权

自2023年底起,鞍钢集团、中国船舶、大唐集团、国机集团、中国建筑等多家央企掀起了清理金融股权的浪潮。

2023年12月11日,鞍钢集团子公司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挂牌转让本溪银行1.08亿股股份,转让底价为1.23亿元。

2023年12月22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挂牌转让华泰保险880万股股份,转让底价为1.02亿元。

2023年12月26日,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富滇银行9亿股股份,转让底价为32亿元。

2023年12月27日,国机集团所属一拖股份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中原银行3.23亿股股份。

此外,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所属中国长江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几乎同时转让了其持有的汉口银行股权。

中油资本则在2023年12月初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中意财险51%股权,转让底价约7.74亿元,后者是国内首家中外合资的财产保险公司。

2024年,央企国企清理金融股权提速。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和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同一天挂牌清仓式抛售持有的中小银行股权。

北京产权交易所1月15日披露,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青海柴达木农村商业银行全部1000万股股份,转让底价为1183.78万元。

北京产权交易所1月15日披露,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所属宝胜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全部1736万股股份;所属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全部90万股股份。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1月15日披露,中煤集团所属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山西山阴农村商业银行全部1.4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0%,转让底价约为1.88亿元;另据北京产权交易所1月11日披露,中煤集团拟转让所持中诚信托全部约3.39%股权,并拟转让所持中煤财产保险全部1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20%。

而在这之前,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海南港航、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央企国企已开启了2024年的金融股权集中抛售。

1月2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经纬纺机持有的西藏银行2200万股股权进入拍卖期;1月5日,海南港航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所持海南银行全部7%股权;1月11日,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7133.78万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41850万元,持股占比为2.16%,为清仓式挂牌转让。

严控非主业投资 落实国资委监管政策

因何清理金融股权,国机集团所属一拖股份在其公告中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聚焦主责主业的相关工作要求”。

梳理国资委相关文件,2023年9月,国资委出台的《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提出:“除战略性持有或培育期的参股股权外,国有企业应当退出5年以上未分红、长期亏损、非持续经营的低效无效参股股权,退出与国有企业职责定位严重不符且不具备竞争优势、风险较大、经营情况难以掌握的参股投资。”

2023年11月,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进一步强调,中央企业开展金融业务的目的是探索产融结合,实现以融促产,推进实业更好发展。国资央企要坚持回归本源、聚焦主业,着力严控增量,切实优化存量,立足发展与企业产业特点相符合、主业需求相配套的金融业务,提高为主业提供服务的金融业务占比。

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中,国资委要求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完善主责主业动态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做强主业,坚决遏制部分国有企业盲目多元化、“铺摊子”倾向,并对产业集团下属的金融业务提出三个“一批”,即“清理退出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有序发展一批”。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认为,央企产融结合的第一要义是立足产业发展,这是产融结合的前提和基础。否则,一切产融结合都是空谈。产业和金融业的发展都有其行业自身的内在发展规律,从一些央企金融机构的失败教训可见,产融结合要聚焦服务产业和实体,对产业的发展以及金融的运行逻辑都有清晰的了解和认识,基于产业、行业开展业务,而非“挂羊头卖狗肉”式的单纯追求金融牌照。

对于央企国企集中清理退出金融股权和金融业务,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表示,央企国企退出辅业,能够更好地集中精力开展主业。通过转让金融类企业股权,可以对央企等国资背景的企业进行资产优化和结构调整,以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寻找买方 推进清理金融股权工作

从另一个角度看,以中小银行为例,目前多数中小银行股权预期投资收益不佳,是央企国企抛售股权的重要原因。央企国企在国资委政策指引下,意在通过抛售银行等金融机构股权减轻负担,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自身的战略布局。

近期,有国企财务公司人士向外界表示,在这些股权转让项目中,大部分国企属于财务投资,并非控股股东,很难在业务上形成所谓的产融结合。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国企要通过“瘦身”来实现业务上的转型,在主业上加大投入,退出低效的投资。“国企每年要对投资回报进行考核,一些股权投资的分红就是考核指标。对于经营状况长期不佳的投资,按照政策要求肯定是要退出的。”

然而,退出并非易事。目前,由于中小金融类企业自身盈利能力偏弱和股权受让方资质要求较高,央企国企集中挂牌转让金融机构股权时,大额股权转让却缺少买盘,导致相关股权转让成交进度缓慢。

例如,中煤集团转让中煤财险、中诚信托股权均未顺利找到合适的买家;中船财务所持华融金租2.16%股权最早于2023年9月初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底价达4.65亿元,但因无人摘牌几番延期;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从2017年起多次挂牌转让所持昆仑银行3.738%股权,最终均未成交,目前该笔股权仍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招商。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表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股东责任、商业银行职责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保险行业的监管要求较高,合适买家需要满足严格的资质和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潜在买家的数量。被转让股权大部分是中小金融类企业,盈利能力较弱、规模偏小,对于合适买家的吸引力并不大。

对于目前这种情况,一位央企资产部人士说,“总的来说是卖盘远多于买盘。一些超标投资金融股权的民企、零碎投资金融股权的国资央企都要陆续清理退出,金融机构风险股东也要寻求股份转让,但限制跨业投资的监管导向和当前市场下,有能力的买方不多,我们很清楚这一点,但还是要推进清理。”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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