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召开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获悉:《条例》对标国际高水平营商环境规则和国内先进经验,以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目标,从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了39条具体规定,于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以来海南省出台的首批自贸港配套法规。《条例》提出,海南将以市场主体需求和问题为导向,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认为法规政策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提请备案审查。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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