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岗位猝死,劳动保障部门岂能只当“太平官”?

来源:  企观锐角度       作者:曾雷霄      发布时间:2021-2-16 23:51  |  

1月25日,福建省福清市633路公交车驾驶员陈祖军在驾车途中突发心梗,忍痛将车及时停稳路边后,不幸离世。陈祖军生前所在的福清市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曾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故拒绝认定其为工伤,只表示出于人道主义补偿10万元,这让死者家属不能认同。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在众多媒体的追踪下,福清市人社局和福州市人社局才于1月28日分别回应,正在调查处理。随后,媒体报道,1月29日公司负责人承认错误并承诺赔偿123万元。

我们可以从时间线上来梳理一下。事发前3天,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包括宣传部门、人社部门、当事公司主管的交通部门都没有正式回应,在事发3天后,舆论早已一片哗然的背景下,这才等来了福清市人社局一个工作人员的回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对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对照这些明确的要求,显然福清市有关方面的回应超出了48小时,要打个分数的话,明显是不及格。

在事件发生后,相关的政府部门理应及时调查,积极回应大众关切。但从福清市人社局3天后才回应的举动来看,其是否主动安抚死者家属情绪?是否督促涉事单位妥善处理赔付事宜?是否积极作为?我们都有理由打一个问号。

如果有所作为,那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回应事件始末,并发布权威信息。为何任由涉事公司发布“不能认定陈师傅工伤,因为此前签署过‘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公司只能出于人道主义赔偿10万元”等处理结果,致使舆论不断发酵,直至引发大面积负面舆情?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各级政府职能正努力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作为“服务者”的劳动保障部门,面对错误的人和事时,不应明知不对,但依旧采取“少说为佳”的策略;不能该讲的话不讲、该表的态不表;更不应遇到棘手的矛盾和问题能推则推、能躲则躲、当一个摊开手坐在办公室的“太平官”。

(编辑: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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