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决定启用和推广新型进网许可标志,逐步替代原纸质标志。
据了解,生产企业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申请使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一是对于新申请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生产企业需在进网许可申请材料“产品介绍”中,说明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设计使用方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审查通过、准予进网许可的,即可使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二是对于已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生产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提交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设计使用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收到方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必要的审核,并通知企业使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
同时,生产企业可以根据产品特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加施新型进网许可标志。一是电子显示。在电信设备操作系统或管理软件中设置、呈现新型进网许可标志。二是实物印制。在电信设备产品的外体、铭牌或包装等相关位置上,采取印刷、喷绘、模制或蚀刻等方式,印制新型进网许可标志。三是标签粘附。在电信设备产品的外体、铭牌或包装等相关位置上,粘贴、附加印制了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标签。四是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要求,生产企业加施新型进网许可标志,应当保证呈现效果清晰易识、协调美观,可以根据需要选用彩色或黑白样式,可以按照规定样式成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为便于公众识别,电信终端设备采用电子显示方式加施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生产企业应当在其产品最小包装上加施新型进网许可标志,或印制“本产品已获进网许可”中文字样。
此外,生产企业应在产品说明书、随附材料或官方网站上,说明新型进网许可标志的呈现位置和查看方式。生产企业应将与新型进网许可标志关联的电信设备产品名称及编码、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编号及有效期等信息,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并做好信息更新和维护。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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