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官网1日发布《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十 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科技部会同教育部按照《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要求对各地方提出申请的大学科技园开展认定工作。经研究,决定认定北京农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等25家大学科技园为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
《通知》表示,希望各上榜高校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开放协同发展等方面作用,促进教育科技融合,推动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十一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
序号
大学科技园名称
依托高校
1 北京农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
北京农学院
2 山西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山西大学
3 沈阳工程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
沈阳工程学院
4 佳木斯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佳木斯大学
5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6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7 江苏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江苏师范大学
8 盐城工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
盐城工学院
9 扬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扬州大学
10 江苏海洋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江苏海洋大学
11 南京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更名)
南京大学
12 杭州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杭州师范大学
13 安徽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安徽大学
14 东华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东华理工大学
15 郑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郑州大学
16 洛阳理工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
洛阳理工学院
17 华中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华中师范大学
18 武汉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武汉理工大学
19 中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中南大学
20 肇庆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
肇庆学院
21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2 南方医科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南方医科大学
23 重庆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重庆理工大学
24 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四川轻化工大学
25 西南医科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西南医科大学
(编辑:于思洋)
凡本网注明“来源:企业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为《企业观察报》社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企业观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企业观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010-68719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