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2023年全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的通告》(下称《通告》),公布2023年我国汽车和消费品召回情况。《通告》显示,2023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214次,涉及车辆672.8万辆,分别比上年增长4.9%和49.9%;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771次,涉及产品1042.0万件,分别比上年增长11.7%和 4.6%。
根据《通告》,汽车召回方面,2023年,我国共实施新能源汽车召回72次,涉及车辆160.3 万辆,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23.8%。新能源汽车召回数量同比增长32.3%,创历史新高。实施远程升级(OTA)召回6次,涉及车辆117.3万辆,同比增长32.2%,OTA逐渐成为汽车召回实施的重要方式。受市场监管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召回27次,涉及车辆399.6万辆,同比增长127.2%,占全年召回总数量的59.4%。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2842 次,涉及车辆达1.03亿辆。
消费品召回方面,2023年,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影响召回次数为699次,涉及产品612.8万件,分别占召回总次数和召回总数量的90.7%和58.8%,缺陷调查仍是推动消费品企业实施召回的主要方式。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4885次,涉及产品达1.01亿件。
《通告》显示,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与生态环境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机动车排放召回工作稳步前进。全年共收集排放危害相关线索1402条,联合组织专家技术交流7次,启动调查案件4件,督促生产者实施排放召回10次,涉及车辆181.1万辆。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排放召回31次,涉及车辆327.2万辆。
据了解,2024年是召回管理制度实施20周年。2004年3月15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召回管理正式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历经20年的发展完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等制度相继发布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2842次,涉及车辆达1.03亿辆;实施消费品召回4885次,涉及产品1.01亿件。
《通告》透露,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强化“保安全”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产品安全责任,重点开展加大产品安全召回监管、优化产品安全召回监管体系、深入推进产品质量安全沙盒监管制度、提升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支撑能力等4个方面的工作。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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