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公告对浙商金汇信托(简称“浙金信托”)的处罚信息。
浙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公告显示,浙金信托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未按监管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1号)第五十条,被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罚款人民币25万元。
据天眼查显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601988,诊股)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专业信托理财机构。注册资本为17亿元。注册地在浙江省杭州市。公司股东持股结构:浙江东方(600120,诊股)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7.5%,传化集团有限公司4.5%。
公司疑似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33.96%。
2019年浙金信托实现营业收入5.55亿元,同比下降25.10%;实现净利润1.04亿元,同比下降32.47%。
今年年初,大股东上市公司浙江东方公告中披露拟将募资资金16.99亿元用于对子公司浙金信托进行增资。用于补充流动性,如果增资完成后,浙金信托注册资本将由17亿达到33.99亿。注册资本接近翻番。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以罚单发布时间为统计口径,今年已有9家信托公司被监管机构处罚,罚款金额总计4010.2万元,已超过2019年的处罚金额的2700万元,和2020年的处罚金额1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四川信托的受罚金额创下史上最高,为3490万元;在这9家信托公司里面,有2家是被央行派出机构处罚,7家是被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处罚。
业内人士分析称,今年处罚力度显著高于前两年,虽然信托行业承受着较高的合规、转型压力,但监管部门对违规问题依然采取严厉处罚,罚单也逐步走向常态化。短期来看,会对受罚公司产生很大负面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可以保障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信托行业也在积极主动的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的防风险、治乱象、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要求。在“去通道”、“打破刚性兑付”、“回归信托本源”等监管要求的宏观背景下,信托业转型已进入“快车道”。
(编辑:于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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