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标称黑龙江鞍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标称安纽希(天津)婴幼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运营的2批次安纽希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生产日期:2021/1/14,2021/3/19),被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其中,1批次黑龙江鞍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标称安纽希(天津)婴幼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销售运营的安纽希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生产日期:2021/1/14),菌落总数检测值为230CFU/g;100CFU/g;130CFU/g;55CFU/g;990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CFU/g,M=10000CFU/g。
另1批次黑龙江鞍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标称安纽希(天津)婴幼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销售运营的安纽希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生产日期:2021/3/19),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检测值为0.0099%,标准规定为≤0.5%且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检测值为0.0259%,标准规定为≤1%且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
据了解,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属于易感人群,食用了受微生物污染、卫生质量差的食品,极易引发呕吐腹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中规定,婴儿配方食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00CFU/g。婴幼儿配方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在通告中指出,本次不合格样品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实际检测值低于标签标示值的80%。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检测值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营养素实际添加量低于配方设计添加量;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还可能与生产工艺混合工序不到位,导致相关营养素在产品中分布不均匀有关。此外,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检测值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营养素实际添加量低于配方设计添加量;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还可能与生产工艺混合工序不到位,导致相关营养素在产品中分布不均匀有关。
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管局随即督促黑龙江鞍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召回相关产品,要求企业停业整顿,并没收违法所得1845.36元,罚款87.2万元。与此同时,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单位上海市奉贤区慢妮母婴用品店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736元,罚款5万元。
据了解,黑龙江鞍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52年的安达乳品厂,1995年成立红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更名为黑龙江鞍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于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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