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公布一年多来,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清单相继落地实施。据海口海关统计,截至7月底,“零关税”政策项下进口货值达26.9亿元,为企业减免税款达4.62亿元,享惠产品涉及船舶、游艇、汽车、飞机、生产材料和生产设备。
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化,海南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税收制度,对纳入清单管理的货物及物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符合享惠条件的企业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南特色应用“零关税”专区办理享惠主体资质审核,再经过信息化系统完成多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进口清单范围的商品即可享受“零关税”商品进口。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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