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购房“货不对板”等现象,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新房销售要规范设置交付样板间,装修标准应与预售方案中所列的清单内容保持一致,同时对销售推广等进行规范,严禁虚假不实宣传等行为。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个别开发企业在宣传推广新建商品住房时,过度装饰样板间、过分美化楼盘展示、利用不实宣传吸引客户。在实际交付时,出现“货不对板”“严重减配”等问题,群众意见较大。
为避免出现此类情况,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征求意见稿从规范设置交付样板间、规范商品住房销售推广、落实交付前房屋质量查验制度、压实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在设置交付样板间方面,样板间的装修标准应与预售方案中所列的清单内容保持一致、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保持一致、与项目实际的交房状况保持一致,不得增加交付标准以外的其他装饰和设施。同时要求,样板间保留至项目交付三个月后。
在规范销售推广方面,要求企业在制作各类销售宣传材料时,项目范围内展示内容应当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项目以外的展示内容应与现状保持一致;应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不利因素。同时,严禁销售人员虚假不实宣传、误导客户处置占有公共部位、宣传周边未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渲染紧张氛围促销。
在交付前房屋质量查验方面,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企业应在竣工验收前开展不少于2次的“工地开放日”,组织购房人进入工程现场了解项目实地情况,对购房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企业应维修整改并反馈购房人。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企业加强销售管理,对热销项目要在区住建部门指导下,公证摇号优先面向无房家庭、属地家庭、周边企事业单位员工家庭出售。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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