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民生银行在上交所发布公告称:“2021年4月21日,网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不实信息。本公司郑重声明:相关信息为恶意造谣,本公司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据悉,4月21日下午,网络上传播消息称“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鉴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对民生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编辑:于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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