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在11月28日发布公告表示,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在2022年度内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预计275.23亿元(含税)。
贵州茅台表示,分红的目的一是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二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振市场信心;三是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
同日,贵州茅台还发布公告表示,公司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利用公司特别分红所得现金红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两家股东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5.47亿元,不高于30.94亿元。
贵州茅台表示,本次增持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一是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实现持续稳健增长的信心;二是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三是进一步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增持主体也提倡其他股东利用本次分红所得资金自愿增持公司股票。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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