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美协主席抄袭,业界大咖屡屡触线底线何在?!

来源:  企业观察网       作者:王月      发布时间:2021-3-31 17:02  |  

今天(30日),中国美术家协会分党组研究决定,暂停青海美协主席王筱丽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会籍。此前的3月22日,一篇标题为《曝美女画家、青海美协主席、最年轻中国美协理事涉嫌抄袭数年?》的文章,直指青海美术家协会主席王筱丽涉嫌抄袭画家马寒松的作品。26日,当事人王筱丽通过青海省文联致歉,“由于我的虚荣、侥幸心理作祟,致使抄袭作品流向社会……我万分痛悔,难辞其咎。”27日,青海省文联党组研究决定,对王筱丽停职检查。

虽然目前王筱丽涉嫌抄袭一事的官方调查结果还未公布,但是,从其流向社会的抄袭作品与原作相比较而言,无法想象、也无法理解,身为堂堂省级美术家协会的负责人,竟公然违背职业道德,触碰道德底线,如此不爱惜自己的“羽毛”。

这究竟是个别现象,还是群体现象呢?好像结论并不好下。

近年来,美术界大咖屡屡触线,大有见怪不怪的意思。2018年,王筱丽的毕业院校——西安美术学院副教授樊雨获奖作品被认定为抄袭,最终樊雨被该院取消副教授任职资格,撤回奖励奖金,并被辞退解聘。2019年初,我国当代知名美术家叶永青被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指控抄袭,震惊了整个文艺圈,也引发了国内外社会的极大热议,时至今日,该事仍旧没有明确处理结果。今年1月,广州美术学院教授冯峰创作展出的《鸭兔元旦》中的卡通形象,因与家喻户晓的米菲兔高度相似而被指涉嫌抄袭,最后虽是皆大欢喜,但当事人始终未能与“抄袭”二字脱钩……

面对屡见不鲜的抄袭事件,我们不禁要问,业界大咖屡屡触线,底线何在?究竟为何?

从上述事件中窥见的,表面是业界大咖如此薄弱的法律素养,是对艺术和原创作品匮乏的敬畏之心,是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的功利之心。但根本上,其实是道德底线的滑坡!

众所周知,著作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同财产一样不可侵犯,我国《著作权法》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保护有明确规定。然而,现实生活中,著作权被随意侵犯的案例时有发生,更可怕的是,本应模范守法的知名美术家们仍旧屡屡犯法。

身为一名艺术从业者,懂得艺术创作过程的艰辛与不易,理解艺术创作道路的“孤独与寂寞”,发自内心地坚守艺术本心,应该是起码的认知,但近年的现实,却总是与民众基本认知背道而驰,可悲可叹!

被称之为“教授”“美术家”“艺术家”的抄袭者们,是否知道,自身本不是无名之辈,一言一行不仅受同行和业界的审视,公众和社会的监督,更是影响着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有志于美术事业、投身于艺术事业的年轻人和后辈们?抄袭这种可耻的偷盗行为,如若成为“后浪”的学习对象,实在难以想象未来的美术界、乃至艺术界将会是怎样的光景?!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联想此前发生影视剧抄袭事件,我们希望,每一位艺术家,是有敬畏精神的、有使命感的,能够体现理想、抱负、公众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我们还希望,美术是美的,美术家也是美的。

其实,这真是对文艺界最低的希冀。

(编辑:于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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