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党的历史是最生动的教科书。我们要学好用活党史这本“教科书”。
坚持以史鉴今,发挥资政育人作用。中华民族历来就有重史、修史、学史、传史的传统,我们党也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史鉴今、资政育人,是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遵循的原则之一。2021 年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强调,“全面宣传党的历史,充分发挥党的历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古人把历史比作镜子,“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今天,我们传承党史学习教育这个优良传统和传家宝,就是要从党的历史这面镜子中,照出启迪智慧、砥砺品格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就是要鼓励今人以历史为镜鉴,汲取治国理政智慧。党史是育人大课堂。要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发挥党史立德树人重要作用。
坚持唯物史观,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唯物史观是共产党人认识历史、把握历史的根本方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必须遵循“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的工作原则,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各级党委(党组)要引导党员、干部通过自学和组织学习,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党史基本著作和权威读本。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要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不仅仅是宣传部门的工作,各级党组织都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体。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各级党委(党组)以及党委宣传部门、党史和文献部门等应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政治关。
坚持创新引领,增强学习教育磁力。我们的学习应是生动的。党史学习教育,以“教育”为着力点和落脚点。然而,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受众面、精准施教等因素。一旦失去受众面,没有人愿意接受教育,即使内容再上乘教育也会变得毫无意义。因此,要坚持创新引领,不断创新党史学习教育的方式,增强学习教育的感染力、吸引力、磁性。要用好文学、影视、戏剧、美术等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发挥文献档案、革命诗词、红色书信等教育价值,充分利用公共空间创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为党史插上网络的翅膀,让党史借助新媒体手段和互联网技术,飞入寻常百姓家。要通过党史网站(频道)、网上纪念馆、微博、微信、短视频、移动客户端等平台,打造党史融媒体作品。
(作者单位:北京市永定门接济服务中心)
来源|《国企》杂志2024年3月号(下半月刊)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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