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纾困 沪市公司质押风险化解成效显著

来源:  证券时报网       作者:陈雨康      发布时间:2023-12-19 17:35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必修课。在资本市场,曾经备受关注的质押风险已显著收敛。证券时报记者日前获悉,2018年以来至今,沪市公司质押风险化解取得良好成效。从市场整体看,涉及股票质押的公司家数由1380家下降至880家,“无股不押”的现象已基本消除。市场整体待偿还金额、质押总市值下降约四成,股权质押融资规模显著缩减,目前市场整体履约担保比例近206%,质押违约风险整体可控。作为衡量风险的重要指标,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比例超过80%的公司家数,也从高峰期下降超八成,占全部沪市公司的比例为1.77%。

质押风险化解取得明显成效的的背后,离不开市场各方主体的群策群力。一方面,监管层不断完善质押相关规章制度,督促股东及质权人合规运作,并积极搭建沟通协作桥梁,引导质押双方把控质押比例。另一方面,沪市公司及大股东多措并举解决内忧外困,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市场机构等亦积极作为,合力化解风险。

沪市质押规章制度体系持续完善

券商股权质押业务从2014年开启,经历了2015年到2017年的快速发展后,2018年部分质押业务的风险开始暴露。从2019年开始,券商审慎开展业务,股权质押业务存量规模逐步下降。然而,前期出现问题的质押业务风险亟待化解。

“股权质押风险受股权价值波动的影响较大,股价下跌时,股票质押将面临平仓风险。”某沪市药企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股权质押风险处置不当,可能会影响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并增加监管部门的审查风险。若股价下跌导致质押比例上升,质权人有权出售抵押物股票,可能导致大股东失去公司控制权,直接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在此背景下,上交所在证监会的指导下,通过完善质押相关规章政策,为推动各方通力合作、实现有效纾困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具体来看,上交所于2018年1月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并在2019年1月发布《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

上交所2020年4月发布《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违约处置协议转让新政”)。该项新政给予了质押行为各利益相关方更大的弹性空间:一方面,降低了协议转让受让门槛,为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另一方面,协调协议转让价格下限,不得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的70%。

之后,上交所于2021年8月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风险管理》。业内认为,此举意在引导和规范证券公司合规、审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

各方合力共促质押风险化解

随着沪市质押规章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各利益相关方化解质押风险的信心也不断增强。

以股票质押回购违约处置协议转让新政为例,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此框架下,以协议转让方式化解股票质押风险是对上市公司影响最小的一种纾困方式。由此,多家上市公司化解股权质押风险迎来了转折点,中曼石油正是受益者之一。

中曼石油董秘石明鑫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曼石油的大股东质押问题最早源于2018年。当时,公司大股东和实控人坚持深耕石油天然气主业发展,为了拓宽上市公司产业链,将所持部分股票质押实现融资,并将资金投向公司产业链上下游的创业项目,包括哈萨克斯坦坚戈油气田、湖北天然气项目、上海高端石油装备制造项目等。

但是,在内外部环境变化、油价下行等因素的影响下,公司业绩出现阶段性下滑乃至亏损。随着公司股价不断下跌,中曼控股及实控人不得已将所持股票不断补充质押,导致股票质押率不断上升,一度趋近于100%。

“这其中也有公司和股东自身在主观认识上的不足。起初控股股东将股权质押视作一种单纯的融资工具,并未充分考虑后续项目配套融资如何解决、后续项目开发资金如何回流等问题。”石明鑫表示。

考虑到若控股股东股权被强行平仓,将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进而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中曼石油高效率地推进纾困计划。公司股东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资金,全部用于归还质押融资借款,化解质押风险。此外,在经营层面,公司通过向上游拓展油气业务,实现业绩扭亏为盈。

“化解质押风险的过程也离不开和质权人的良好沟通。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的初衷在于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深耕主业实业,因此取得了质权人的理解。”石明鑫表示,通过这种模式,公司得以在短期内将股权质押的融资违约规模压缩了一大半。此后,随着中曼石油的稳健发展和股价回升,公司也通过协议转让等方式成功将质押融资规模降低到合理的区间内。目前,公司大股东的质押率已普遍控制在70%以下,未来还会进一步降低。

另一家沪市公司则通过实控人主动筹措资金提前偿还借款本息的方式,缩小债务规模,降低质押比例。该公司负责人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2019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比例高达99.10%。在上述操作后,从2021年2月至今,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再出现高比例质押情形。随着高比例质押风险的解除,公司经营状况逐渐好转。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为3.1亿元,同比去年增长16.17%。

“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注重风险控制,制定识别、评估风险的有效机制及相应的解决措施。此外,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保护所有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某沪市药企相关负责人称,“大股东有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为上市公司持续提升经营业绩提供包括资金、业务等方面的资源支持。”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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