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书记,我二妈家的苗子又被碾了,你看咋办了?……不行我们就报警了,再不行,我们去找镇政府……”
晚上九点多,靖边县公安局派驻东坑镇新建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康晓靖还没来得及开口,电话那头便传来接二连三的发问,听得出有些焦躁和愤怒。原来,新建村王某兵、王某峰、王某录、王某福、王某海、王广某、王某川、张某祥等8户村民因农田生产道路权属纠纷,几乎每年都要发生三四次冲突。就这样争争吵吵二十余年,矛盾变得更为复杂,虽贵为亲属邻里,但关系因此变得冷漠、僵硬。
6月下旬刚驻村时,康书记在遍访脱贫户时就排查到了这一突出矛盾,并与联村干部和村两委商议了初步的调解方案、计划等熟悉村情户情,并完成手头紧要工作后主动介入,组织涉事方进行调解。但没想到矛盾激化这么快,驻村还没满月,矛盾就爆发了。为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康书记一边安抚情绪,一边将拟定的调解方案吹风给对方,并答应第二天就实地踏勘,现场组织调解。
翌日中午,三伏暑甚!县公安局驻新建村工作队联同包村副镇长王世珍和村支书赵勇组成联合调解组,带领涉事的8户村民前往农田实地踏勘了因权属争议引起矛盾纠纷的生产道路。在屡清地界并了解村民们各自的诉求后,调解组邀请村民到村委党建室进行“对话”。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有说有笑,紧张的氛围得以缓和。经悉心调解,涉事八方均各退一步,有的让出生产道路,有的给予经济补偿,并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8户村民保证今后都会按照调解协议的界限进行种植,不会再发生纠纷,大家握手言和!至此,堵在8户村民心头二十余年的疙瘩终于解开了。
群众的“小事”,是国家、社会活动的基本组成。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直面小事,重视小事,解决小事,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以提升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
(驻村工作队、联村干部与村委认真倾听村民讲述农田生产道路原况)
(图为8户村民农田生产道路纠纷调解现场及调解协议)
(编辑:黄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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