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按照济南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部署,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近日针对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推出“青春聚济,筑梦泉城”有关公积金购房的优惠政策,助力人才实现“安居梦”。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杨永斌;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曲连英出席发布会,并对有关政策进行介绍。
一、活动背景
人才兴,则事业兴。近年来,济南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大力实施人才强省会战略,深入实施“海右”系列人才工程,营造“热带雨林式”人才发展生态,加快建设黄河流域人才集聚高地。按照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部署,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助力人才实现“安居梦”。在成功争取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城市,顺利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优化推出“五心”租房提取政策的基础上,又联合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针对应届毕业生,实施“青春聚济,筑梦泉城”活动并于6月30日印发了实施办法。针对应届毕业生制定专门的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目前来看,济南是全省首创,当然这也是全国试点城市带来的制度红利。我们对有意向留在济南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加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后给予住房公积金首次缴存补贴,对愿意留在济南长期发展的,给予缴存补贴和购房贷款额度支持。旨在通过一体化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满足不同毕业生的居住需求,减少青年学子的生活成本和住房压力,让年轻的毕业生在济南安心就业创业。
二、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
济南住房公积金支持应届毕业生“青春聚济,筑梦泉城”实施办法,是为助力我市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国家级试点,构建青年优先发展、促进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选择济南就业创业,而制定的。
该办法适用于选择济南就业创业的驻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及与济南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开设公积金账户的非驻济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办法执行3年,即2023年至2025年。
为毕业生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首次缴存补贴300元/人,留济缴存补贴1200元/人)和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20万元的额度支持。
毕业生享受支持政策:
1.首次缴存补贴。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的,毕业当年年底前在济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符合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条件。年底前提交领取首次缴存补贴申请,经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将首次缴存补贴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2.留济缴存补贴。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一年内且在济连续缴存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毕业次年7月份前将留济缴存补贴一次性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3.贷款额度支持。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5年内在济南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的,单笔贷款可在实际可贷金额基础上增加最高20万元的贷款额度支持。
如今的济南,正如市委书记刘强同志在2023届大学生毕业典礼上所说,“同学们只要有志向就会有机会,只要有本事就会有舞台”。
今天的济南比任何时候更渴求人才,比任何时候更有条件成就人才。我们期待以此次发布会为契机,真诚希望驻济毕业生留在济南、筑梦济南、赢在济南,诚邀全国应届毕业生人才汇聚济南,诚邀在外求学的济南籍毕业生回到家乡,共享新时代济南发展机遇。我们将积极为大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营造“近悦远来”的好环境,也期待各方英才集智聚力,引领推动济南发展迈上新台阶,助力实现“强新优富美高”的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
(编辑: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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