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27日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将通过构建公正、高效、便捷的涉外民商事诉讼制度,进一步增强我国在全球争议解决领域的吸引力。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关于草案的说明时介绍,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先后经历了2007年、2012年、2017年、2021年四次修正,民事诉讼规则不断优化完善,在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审理民事案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悉,草案注重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将国际规则有机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诉讼制度。其中进一步完善我国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规则,合理增加管辖涉外案件的类型,适度扩大相关管辖依据,完善涉外协议管辖规则,增加涉外专属管辖的情形。
在涉外消费纠纷、涉外网络侵权纠纷的管辖规则方面,草案顺应跨国电商平台消费快速增长的趋势,对于因涉外消费引起的纠纷,加大消费者诉权保护力度。破解涉外信息网络侵权情形下确定地域管辖的困境,将司法解释中的合理规则上升为法律,明确涉外信息网络侵权的管辖依据,筑牢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法治基石。
同时,草案妥善协调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提升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效率。丰富涉外送达手段,切实解决制约涉外审判效率的瓶颈问题。增设域外调查取证条款,保障人民法院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完善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制度规则,促进稳定国际民商事法律秩序。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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