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公司要树立“五观”,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来源:  证券时报网       作者:程丹      发布时间:2021-8-5 11:03  |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近日在“民营上市公司专题培训”上表示,民营上市公司要树立大局观、法治观、风险观、治理观和股东观,要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监督制衡,增强透明度,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此次会议是在中国证监会及全国工商联指导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全国工商联经济部、沪深交易所举办的。阎庆民指出,截至今年6月末,我国共有民营上市公司2819家,占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总数的64%;科创板民营上市公司占比80%,创业板民营上市公司占比86%。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步伐不断加快。

阎庆民表示,部分民营上市公司在守法合规、业务发展、公司治理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并对民营上市公司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要树立“大局观”。企业发展战略要符合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统筹企业发展和产业安全,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树立“法治观”。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真正做到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三是要树立“风险观”。要敬畏市场、敬畏风险,将稳健经营、审慎经营贯穿始终。四是要树立“治理观”。要对标最佳实践,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监督制衡,增强透明度,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五是要树立“股东观”。切实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回报投资者。希望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关键少数”严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真正成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黄荣指出,防范化解经济风险是“十四五”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在防范化解经济风险中,民营企业是重点,而民营上市公司更是重点中的重点。只有做好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才能妥善应对各类不确定性冲击,才能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黄荣强调,当前民营企业面临自身以及外部等一系列风险挑战,风险一旦形成将很难化解,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一定要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在工作中处理好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将防范化解风险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制定措施并抓好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是提高民营上市公司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前提保障。全国工商联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风险工作,将继续加强与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各项政策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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