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政府新闻办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消息,近日出台的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明确,到2025年,山西力争森林覆盖率达到22.60%。
“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2.60%,可比口径由23.57%提高到2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9亿立方米以上,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700亿元。”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省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同锁表示,到2025年,山西将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蓝图已经绘就,关键是抓好落实、抓出实效。”据山西省林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冠军介绍,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评估,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以“示范先行、分类实施”为原则,山西将重点支持晋城市、晋中市、长治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市,同时在27个县开展种树农民收益保障机制、集体林业大县利益补偿机制、发展林业规模经营、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林权投融资机制等9个机制方面的探索。
“通过在市县的先行先试和机制探索,总结出符合山西改革实际的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杨冠军说。
据山西省林草局数据统计,山西省集体林地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分布在115个县(市、区),涉及430万农户。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关系着美丽山西的生态底色,还维系着林区群众的致富成色。
对此,山西省林草局副局长岳奎庆表示,实施方案中明确,鼓励市县采取林地经营权流转奖补等措施,引导农户流转林地经营权,通过股份、合作、托管等模式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林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开展合作造林、合作经营、资源托管等联合经营。
同时,山西还鼓励各地加强重要初级林产品供给能力建设,开展经济林节庆活动、森林旅游节等森林生态产品推介活动,创建区域林业特色品牌,在全省打造一批经济林示范园、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袁同锁表示,山西还将围绕科学合理利用集体林资源、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等方向,进一步提升集体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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