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国资委与宁夏证监局签署《推动提高宁夏国有上市公司质量合作备忘录》,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及自治区党委经济安全领域相关部署要求,着力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推动宁夏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着力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国有上市公司风险,共同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提高宁夏国有上市公司质量。
二是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加强战略协作、资源共享、相互支持建设,提高监管协作的深度与广度,共同培育拟上市国有企业资源,加大对“九大重点产业”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育,建立宁夏国有上市企业资源库,并做好辅导监管工作。
三是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规范国有上市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督导国有上市公司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实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支持上市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支持鼓励宁夏国有上市公司通过收购、资产重组等方式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
四是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坚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积极稳妥化解宁夏国有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机制,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建立风险通报与协作处置机制,积极防范化解与处置上市公司重大金融风险,做好援企纾困化解风险工作。
备忘录的签署,对于双方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有效协调合作机制,凝聚合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共同培育宁夏拟上市国有企业,推动宁夏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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