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交通法律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功举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苗孔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宣登殿,自治区国资委二级巡视员郑火星,自治区公安厅二级巡视员、内蒙古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志刚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自治区法学会,各盟市公、检、法、司、大专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各行业的法律专业人士应邀参加。内蒙古交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方玉东出席会议并致辞,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学武参加,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洪海主持会议,集团班子成员、高管及部室(中心)、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方玉东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交通法律研究会的成立是全区交通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落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内蒙古交通集团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推进国企“突围”进程,当好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的现实需要,是企业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方玉东强调,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交通法律研究会将站在全区交通系统法制化建设的大局,进一步加强交通法律理论研究,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思维方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交通领域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建构,合力推动交通法律研究会成为全区交通系统法治化建设的“智囊团”,努力为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上,那澜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交通法律研究会的批复。方玉东与苗孔连共同为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交通法律研究会揭牌,同时为理事代表颁发了证书。苗孔连向会议发表致辞,他对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交通法律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就研究会今后的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交通法律研究会将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要求,在自治区法学会的领导下,致力于交通法律理论研究、提供交通法律实务指导,聚力交通法律人才培养,促进交通法律学习交流,并将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持续拓宽与外部法律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面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推进交通法律的创新与发展,及时了解交通领域法治建设的实际需求,积极反映法学界的意见和建议,为建设法治内蒙古、平安内蒙古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为自治区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的目标贡献交通力量,全力推进自治区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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