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百万!南京推出第二批“以旧换新”房源

来源:  证券时报网       作者:陈澄      发布时间:2024-6-7 15:00  |  

南京房产新政再加码,6月6日晚间,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推出住房消费第二批次“以旧换新”房源。

通知显示,为满足更多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经研究,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住房消费 “以旧换新”房源。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市属、区属涉房国企结合新建商品房库存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同时,鼓励其他房企积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以更好满足群众改善性房源需求。

组织方式方面,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部门监督”的原则,参加活动的房企单独或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和对外公告,报市住房消费“以旧换新”工作组统筹后发布实施。南京安居建设集团仍按对外公告的试点方案执行。

根据通知,本批次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由南京奥体建设等12家房企参与,再推出21个新建商品房项目2780套房源。相关项目房源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房帮宁”平台统一展示,换购群众可登录查询,并办理报名手续。

除了南京市级层面,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发现,南京各区同样在加大力度。6月6日,南京秦淮区发布人才团购、以旧换新、人才安居新政政策指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秦淮区购买新房,最高奖励100万元。根据该区人才安居政策,秦淮区的突出贡献企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购买秦淮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者“一企一策”安居奖励,每套住宅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不仅如此,秦淮区鼓励开发企业提供优质房源参与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及机关的人才团购,在案场价格基础上再给予适当的购房优惠。在秦淮区购买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达到5套及以上时,再对购房主体给予购房合同总价款1%的购房补贴。

同时,政策期间内,出售自有住房购买秦淮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合同总价款1%的购房补贴。在秦淮区以本区“旧房”换本区“新房”的购房者,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三年内(2024—2026年)入学时,可享受置换前或置换后对应的入学权益。而且,政策期间内,在秦淮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价值2万元组合消费券。

南京建邺区也于6月6日连夜发人才安居政策,执行时间是2024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和秦淮区类似,经建邺区认定的总部企业和突出贡献企业,对其引进优秀人才购买建邺区内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人“一企一策”安居奖励,每套房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各类人才通过“以旧换新”在建邺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人购房合同总价款1%的购房补助。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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