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来源:  人民网 - 人民日报       作者:李俊杰      发布时间:2023-3-23 15:40  |  

为破解医养结合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近日,安徽省印发了《安徽省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了共6项主要任务。其中明确,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重点为居家失能(含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有条件的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养老等服务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进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服务发展。

同时,深入推进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点,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医疗卫生机构托管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政府投资新建、改扩建的养老机构以护理型床位为主,2023年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52%、2025年提高至55%。将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此外,优化医疗和养老服务衔接,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发挥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作用,将中医诊疗、中医治未病、中医药养生保健等融入医养结合服务全过程,推动中医药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以及社会资本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建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依托现有资源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医养结合人才培训项目。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医养结合机构工作。

在保障措施方面,《行动方案》明确,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等人群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本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同时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落实“属地管理、省内互认”政策。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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