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于日前公布《辽宁银保监局关于核准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资格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显示,辽宁省银保监局同意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入股辽沈银行。在此之前的5月21日,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在辽宁省沈阳市筹建辽沈银行,银行类别为城市商业银行。
《批复》显示,辽沈银行8名发起人股东分别为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入股该行105亿股,持股比例52.5%;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入股该行50亿股,持股比例25%;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入股该行10亿股,持股比例5%;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入股该行10亿股,持股比例5%;沈阳金融中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入股该行10亿股,持股比例5%;辽宁润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该行5亿股,持股比例2.5%;营口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入股该行5亿股,持股比例2.5%;辽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入股该行5亿股,持股比例2.5%。
辽宁银保监局强调,《批复》仅在投资入股资金到账并经具备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无误后生效。
据悉,辽沈银行8家发起人股东均为国资控股企业。其中第一大股东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由辽宁省政府出资并全资控股的省属国有金融企业,注册资本200亿元;第二大股东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经辽宁省委、省政府批准组建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注册资本366.5亿元,总资产超2600亿元,为辽宁省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人民银行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亿元;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沈阳市国资委和沈阳市财政局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50亿元;沈阳金融中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由沈阳市沈河区国资委全资控股,注册资本14亿元。其余3名股东也都为辽宁省级、营口市级、辽阳市级的国资企业。
(编辑:于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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