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博热”持续升温,在巨大非法利益的驱使下,不法分子盗掘、盗窃文物的案件多发高发、类型多样。同时,文物犯罪加速向网上蔓延,日益呈现出职业化、专业化、智能化等特点,不法分子通过网络进行勾连、寻址、结伙等活动,大肆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文物,严重危害国家文物安全。去年8月,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新一轮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360余起,打掉犯罪团伙280余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00余名,追缴文物2.6万余件,其中一级文物48件、二级文物143件、三级文物1600余件。
据了解,在全面推进专项行动中,公安机会对各类文物犯罪尤其是盗窃石窟寺石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损毁革命文物等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专项行动中,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重庆、四川、甘肃等地公安机关对2020年以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0起重大文物犯罪案件持续开展破案攻坚。
例如,四川省公安机关侦破了16年前四川省图书馆文物被盗积案,追缴了一级文物《金光明最胜王经坚牢地神品第十八》、三级文物《鱼雁集》。浙江省公安机关侦破了杭州临安“3.24”系列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成功追缴秘色瓷、金玉腰带等一大批极其珍贵的文物。福建省公安机关侦破了漳州“11.23”系列盗捞海底沉船文物案,打掉2个职业犯罪团伙,追缴各类文物1500余件,其中宋代龙泉窑“海捞瓷”800余件,有力保护了“海上丝绸之路”文物安全。
针对当前文物犯罪活动新动向、新特点,公安部近日专门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紧盯文物流通关键环节,持续开展专案攻坚,上追盗掘、盗窃,下查倒卖、销赃、走私,深挖幕后金主,实现全链条打击,力争再破一批积案、再抓一批重点逃犯。强化与文物等部门协同作战,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打好整体仗合成仗,坚决遏制文物犯罪案件多发势头。
同时,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文物保护意识,积极举报文物犯罪线索,共同守护文物安全。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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