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伊春市召开2023年“碳中和”银行创建总结会议暨“碳中和”试点银行授牌仪式,标志着伊春市完成首批“碳中和”试点银行创建,小兴安岭“林都”绿色金融工作再创新佳绩。
据了解,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黑龙江省绿色金融试点地区、黑龙江省绿色金融综合评价试点地区,开展“碳中和”银行创建是伊春市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做好绿色金融这篇大文章的具体实践,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创新举措。伊春市“碳中和”银行创建始于2023年初,在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的指导下,在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和伊春市金融服务局联合推动下,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农业发展银行伊春市分行、铁力市支行、嘉荫县支行,工商银行林海支行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创建期间,人民银行伊春市分行、伊春市金融服务局联合印发《伊春市“碳中和”银行创建方案》等政策文件,加强对“碳中和”银行创建推动和引导;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以独立、客观立场为“碳中和”银行创建提供权威核验。经测算审定,4家银行机构共计实现碳减排量1255.89吨。
下一步,伊春市将深化“碳中和”银行创建工作,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完成整体布局,最终形成“碳中和示范机关、碳中和试点银行、碳减排领跑网点”三维一体的“碳中和”银行创建体系。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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