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融合”驱动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体系研究

来源:  《国企》杂志       作者:武宝君      发布时间:2023-8-31 0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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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巩固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地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建设作为已被历史和实践证明的“三大法宝”之一,能够通过党组织的教育、引导、组织、监督等方式,从价值统一、团队执行、干部提素、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方面促进国有企业的治理效能提升,持续提高国有企业发展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身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国有企业面临的内外部斗争形势更趋复杂,西方制裁、经济下行、转型阵痛等障碍不断凸显,尤其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落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亟待加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全面建设中坚持党的领导,以高水平党建工作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双融合”“双促进”。

国有企业“党建融合” 工作体系的构建与运行

国有企业构建“党建融合”驱动的创新工作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工作原则,把握“坚持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以党的建设保障和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两条主线。一体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党的建设融入企业中心工作,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胜势。

坚持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国有企业必须坚持“两个一以贯之”的根本原则,加快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构建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四会一层”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党组织参与企业治理的权力、责任、途径和履责流程,厘清党组织与等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和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党组织科学、规范、高效参与国有企业治理并发挥作用,真正使党组织成为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确保国有企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发展方向前进。

在国有企业治理的实践中,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章制度,规范履行三个方面的治理职能。①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党组织参与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的工作清单、责任清单、程序清单,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前置把关,对企业经营管理重大活动和关键环节实施政治监督,履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职责。②发挥政治站位、全局思维和群众路线等方面的优势,对其他治理主体的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提高参与决策的水平,并做到主动不越位、参与不代替。③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依法履行企业治理职能,尊重其他治理主体的决策权,保障企业治理体系高效有序运行,做到“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在确保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基础上,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将党的建设融入企业中心工作。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国有企业党组织应找准自身职能与经营管理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把关定向、动员组织、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等优势和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具体可以概括为“八项融合”。

党的理论优势与企业发展战略相融合。国有企业应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等制度,围绕党中央对经济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对国内外形势的科学研判、对高质量发展的整体部署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确保国有企业的政治方向和发展方向始终与党中央意志保持高度一致、与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目标。

党的工作方法论与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相融合。国有企业应高度重视和用好“调查研究”这个党的优良传统和制胜法宝,全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研掌握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落实问题导向的工作方法,与职工群众一道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将调查研究工作真正同企业实际存在的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将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以集体智慧和集体力量破解难题、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人力资源优化相融合。国有企业应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有效规避和防范“委托—代理”关系下带来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体现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突出国有企业政治标准的领导干部选任和管理机制,对内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对外打造市场化“选用育留”制度体系,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同时适应政治要求和市场需求的国有企业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党的组织工作优势与企业基础管理相融合。国有企业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基层队伍、基本制度“三基”建设,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及保障性措施,依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载体,围绕中心工作设置针对性的学习研讨课题,加强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和沟通协作,确保党的活动始终围绕服务和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增强党的组织工作的时代性、实效性,创新以党组织建设为动力的国有企业管理新形式,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党的宣传工作优势与企业文化建设相融合。国有企业应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适应市场竞争和管理需求为导向的文化建设理念,探索具有国企特点的创新文化。重点推动传统的以约束员工行为为主的“内向型”文化,向提升品牌信誉、塑造市场形象为主的“外向型”文化转变,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根本目标。遵循“市场经济主体”的基本定位,加快形成适应新发展格局的国有企业员工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塑造“有实力、重担当、为人民”的国有企业品牌形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文化氛围。

党的工作平台优势与企地合作共建相融合。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加强与地方政府、建设单位、驻地社区及业务合作企业等党组织的工作沟通,依托同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业务需求,积极搭建“党建联盟”“联合支部”等形式的开放式党建工作平台,协同开展学习交流、红色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一方面为企业搭建独立于生产经营体系之外的沟通渠道,促进内外部经验交流与工作协作;另一方面构建以党组织和党建工作为纽带的“共同体”模式,形成组织共建、资源共享、价值共创的联动机制,合理处置企业靠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形成优势互补、共建共赢的工作格局。

党的政治监督优势与立体化监督体系相融合。国有企业应持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巡视(巡察)、纪检、审计、财经等监督资源的有效整合,基层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监督体系,推动政治监督、审计监督、业务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单元信息共享、效能互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有效防范重大风险、堵塞管理漏洞、惩治贪污腐败,构筑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坚固政治防线,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党员干部担当有为、廉洁自律的清风正气。

党的群众工作优势与企业民主管理相融合。国有企业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认真践行群众路线、贯彻依靠方针,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一方面,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构建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另一方面,坚持党建带工建团建,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创造性开展基层创新、创先争优、民生工程等工作,在职工群众干事创业中担当“主心骨”“领路人”角色,凝聚起最广泛的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基层力量。

在国有企业“党建融合”驱动的工作体系建设中,“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重点要保障党组织有效参与企业治理。加强党的建设”是路径,重点要建立“八项融合”工作机制和落实举措。只有实现二者相统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才能真正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发挥强大的政治优势和独特作用,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国有企业“党建融合” 工作体系的实践探索

国有企业构建“党建融合”工作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当注重把握主要矛盾和关键要素。具体来讲,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制度设计和保障机制。

保障党组织履行企业治理职能。建立健全符合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治理要求的“四会一层”公司治理体系,完善党组织参与企业生产经营、行政管理、人事任免等重大决策的治理机制,保障“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能有效履行。加强企业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除政治素质和党建业务能力外,要重点选拔懂业务、精管理,具备参与生产经营事项决策能力的人员任职,提高党组织决策把关和监督的有效性,优化基层治理方式,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衡。

建立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企业发展任务目标、年度重点工作等为依据,及时修订党建责任制考核指标及权重,并与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进行联动评价,对履约失信、亏损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反映出的党组织把关不严、监督缺位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党建与生产经营责任有效绑定,倒逼党组织履行政治监督职能。同时,积极探索党建责任制考核指标量化的新途径,建立经营管理指标参照制、述职评议打分制等,引入外部宣传报道、荣誉表彰,以及负面舆情、维稳案件、员工流失率等正反面指标,实现党建工作考核从定性到定量、从主观到客观、从软指标向硬指标的转变。

推动党建工作向基层一线着力。坚持将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建强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企业急难险重任务、科研攻关活动等与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党小组创新工作室等相结合,将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专项审计、综合治理等工作与党内政治监督、巡视(巡察)整改、执纪问责等相结合,将企业属地经营、滚动发展需求与“党建联盟”、企地共建等活动相结合,为生产经营工作开展提供政治保障和内生动力。

(作者系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党委宣传<企业文化>部部长)

来源|《国企》杂志2023年7月号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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