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豫携手公益保护水源安全 双会场“云”听证显办案实效

来源:  企业观察网       作者: 孙承业      发布时间:2022-11-28 17:20  |  

本报/网讯  2022年10月25日上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以下简称济源分院)举行河口村水库饮用水源地公益诉讼保护案是否符合结案条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创新方式,通过“听证会现场+公益现场”双会场方式进行网上“云”听证。在河南省司法厅(以下简称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邀请具备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人民监督员和有关专家担任听证员,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河南省院)、省司法厅、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河务局等相关领导和相关行政机关代表,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河南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领导和记者共50余人参加听证会。基于疫情防控要求,部分听证员和济源域外代表均通过互联网连线会议终端参加听证。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统战部长,济源市副市长侯波,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建济源市委主委、济源市政协副主席任贵清,及其他济源行政机关代表在主会场参加听证会。

济源分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在听证会主会场主持听证。

在听证会分会场,该院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案件承办人唐懋蓥对危害结果发生地——沁河河口村水库的地理位置、库区功能及其沁河流域的总体概况予以情况介绍,并进行现场示证和总结陈述。

河南省河口村水库运行中心总工程师建剑波、北控水务第三自来水厂副总经理李胜利、豫西黄河河务局济源黄河河务局副局长高青义、济源市生态环境局水科科长赵双军、河南省济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支部副书记蔡海军,河口村党支部书记谢进中等相关单位代表,就线索来源、水源地安全隐患、跨区治理难、巡河情况、水质取样鉴定情况、水源地保护工作、水库水质变化等做情况介绍和陈述。

济源分院案件承办人、第五检察部主任孙承业从水质监测情况、巡河调查情况、督促整改情况等方面,出示了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鉴定报告等相关证据,严谨细致地展示了案件全貌。

2021年8月,济源分院在履职中获悉,作为济源主要饮用水源地的河口村水库,暂停了城市供水。基于职业敏感,该院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研,发现库面水体浊度较高,部分指标不达标。对这一线索,济源分院分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军同志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在河南省院的指导下,在济源示范区河务、环保、水利、住建、卫健等相关单位的能力协作下,工作专班首先排除了库区周边和济源域内的存在相关问题的可能性,而后溯流而上对沁河开展了第一次联合巡河。鉴于该案属跨行政区划的公益保护案件,济源分院将有关情况和巡河调取的证据移交山西检察机关的同时,层报了最高检。最高检挂牌督办,要求山西、河南两省检察机关密切协作,解决沁河河口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一河清水向东流”。在随后的工作中,济源分院按最高检、河南省院的要求,与山西检察机关合拍共振,先后历经了会签文件、座谈统筹、以事立案、二次巡河、督促整改等重要环节,多方联动,多策并举,逐步使看得见的问题得以整治,使看不见的隐患得以防控,使不好看的数据变成好看的风景,好喝的水。

听证员围绕各行政机关监管职责、整治后如何保持、如何保证检察建议落实力度等等问题,向承办检察官、行政机关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问。并就听证事项充分讨论后形成了听证意见:“本次听证会展示了大量证据和证人证言,全面、客观、生动展现了沁河河口村水库水质由不达标到达标的变化。根据山西省检察机关的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内容,结合2022年第三季度沁河河口村水库水质检测报告,可以认定:对沁河河口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隐患已解除,案件符合终结审查条件,同意终结审查该案”。

这起跨两省多地市、聚四级多部门的跨行政区划公益保护案件,在最高检领导下,河南、山西两省四级检察院充分发挥纵向一体化优势,集中力量打赢沁河治理攻坚战;两省检察机关与当地人民政府、行政机关、利益侵害主体等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发挥横向一体化优势,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使“多头治理”“跨区域治理”等公益保护难题得到破解,形成了多地合作、两省共治、双赢多赢共赢的环境保护格局。

正如唐懋蓥副检察长在现场的解说: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几个很重要的关键词,一是负重前行。负什么重?负的是济源几十万百姓嘱托之重,负的是沁河流域饮水安全之重,负的是公益诉讼使命之重;如何前行?那就是知难而行,前进的过程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携手同行,公益诉讼工作绝不是一个单位、一个区域能够独立完成的,共治共享才能多赢共赢;在依法践行,办理这一个跨两省多地市、聚四级多部门的跨行政区划公益保护案件,正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的生动实践。还有两个关键词,那就是来之不易和久久为功。来之不易在于,用水终端的高度警惕,来自山西方面的戮力同行,来自制度机制的建立和推进。净水行动永远在路上,守护公益的职责永远不停歇。

济源检察机关在推进“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制工作中,围绕大局,能动司法,持续推进示范区生态环境综合保护高质量发展。重调查,发现“看不见”的问题;重协同,巡查“不好看”的根源;重跟踪,纠正“不想看”的态度;重效果,压实“看得见”的责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始终在保障老百姓能喝上干净放心的水,为了这个底线,济源方面和河口村水库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物力,如启用备用水源,加大水质改善技术投入,进行生物净化等措施,严控水库出水口水质保持类标准。但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除了严控出水口水质外,更要推动源头治理,协调上游山西方面彻底排除引用水安全风险。经河南、山西两省相关机关部门共同努力,特别是山西当地政府投入巨额资金,使沁河河口村水库入库口水质自第三季度以来动态检测保持稳定,相关指标持续向好,但保持这样一个良好的态势是相对长久的过程,仍需社会各界共同发力,坚持源头治理,共同保护水源地安全。检察机关也将长期关注,持续发挥职能作用,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王军检察长最后对听证会给予总结。他认为,本案的顺利推进,是最高检高度重视和挂牌督办,山西省三级检察机关的负重担当和理解支持,河南省院的正确引领和全程指导,黄委会、河南河务局、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河口村水库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的结果,体现了各自为人民守护、为时代发光的情怀、担当和付出。

他指出,以“现场+云端”的特殊方式组织本次公开听证会,体现了济源检察机关以开放的姿态保障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以创新的形式切实有效促进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履职,更好维护公平正义;以法治的实践展现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他强调,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今年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开五周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新的更高要求和发展契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问题找准,为未来把脉,是当下极为紧迫的任务。这次“云”听证,是济源检察机关对“数字检察战略”的大胆实践探索,下一步,要以检察业务为中心,立足数字检察提质增效,提升济源检察整体竞争优势,办好民心案件,凝聚更多共识,团结更多力量,能动司法,聚力攻坚,为最终实现“晋豫一家亲、一河清水向东流”的目标戮力同心,携手共进,止于至善。

在随后举办的座谈会上,与会听证员、特邀嘉宾又进一步畅谈体会,一致认为济源分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支持下,护航民生、民利,携手豫晋两省相关检察机关,跨省巡河查找问题,监督相关行政机关积极整改,不但有力保护了济源人民的水源地——河口水库,同时使沁河作为黄河的重要支流变得清洁,为创建黄河幸福河做出了重要贡献,值得点赞。同时对如何进一步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王军检察长用心听取代表发言并一一回应,感谢听证员和特邀嘉宾对济源检察机关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要认真研究每一条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把公益诉讼工作做得更好。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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