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人社部门获悉,最新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上海将全面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通知明确,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人社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将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
根据要求,网点参加工伤保险统一按照上海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参保人数,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实行按月缴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基层快递网点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后,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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