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促进消费复苏,推动浙江省旅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复工复产和健康发展,5月31日,《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旅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
《通知》要求,在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浙江省7日内无社会面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应及时有序推动旅游景点、餐饮宾馆、文娱场所等场所开放,开展旅游、会议、展览、文娱等活动,原则上不对A级旅游景区以及文化旅游行业室内场所进行限制经营(集中隔离场所周边除外)。
切实守好疫情防控“大小门”的同时,《通知》还倡导浙江人游浙江,在积极发展周边游、近郊游、乡村游、城市休闲游的同时,鼓励省内无社会面本土疫情的设区市之间开展跨市游。《通知》明确,要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抓细抓实,但不得层层加码,不得简单以疫情为由限制出行、人为设置跨市游障碍。《通知》鼓励支持各地赴邻省开展疗休养资源推介,吸引省外职工到浙江开展疗休养活动。
《通知》明确,有序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游,通过学校组织集体旅行或家庭亲子旅行等。同时强调,在浙江省内无社会面本土疫情时,中小学生跨设区市出行可不再报备,但跨省出行仍实行报备制,不得以审批制代替报备制,无正当理由不得限制中小学生出行。
《通知》还指出,在加强疫情风险防范的前提下,浙江可以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及时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势,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理的地区旅游,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理地区的旅游团队。
此外,《通知》强调,若发生社会面本土疫情时,疫情发生地所在市县要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特别是经省市专家评估,疫情规模较小、影响有限、外溢风险不大的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应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在落实疫情防控相关举措前提下,保障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三区”外的旅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基本运行。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坚持常态化防疫政策不放松的前提下,文旅厅将督促文化和旅游企业守好门、把好关,“行业疫情防控的基本面一定要守住,只有行业内部‘紧起来’,才能使社会面‘动起来’。”
(编辑:王星)
凡本网注明“来源:企业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为《企业观察报》社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企业观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企业观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010-68719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