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 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区(县),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跨省旅游“熔断”机制于2021年8月开始实施,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通知》强调,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指导督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以下简称《指南》)。
据悉,本《指南》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在《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基础上修订而成。《指南》包含总体原则、行前管理、行程管理、企业内部管理、应急处理、保障措施6方面内容,对当下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详尽具体的指导。其中,《指南》明确,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原则上不对全行业实行“一刀切”。对中高风险地区,《指南》要求,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
《指南》强调,旅行社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对没有通过健康码核验的游客要做好解释说明和劝阻工作。要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劝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登记。
《指南》要求,旅行社要落实防控责任,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卫生清洁、消杀和通风等工作。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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