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有“清华博士”报考长沙市岳麓区协警岗位,引发网友大量关注。23日,“清华女博士报考协警”一度冲上热搜榜第一名。
“清华女博士报考协警”一度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一名
招聘何以轻率?
根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岳麓区2022年招聘警务协助人员报考岗位二审核通过名单公告》,一位张姓报考人员出现在名单中,女性、出生于1994年,学历为博士,特长一栏中标注为“清华大学”。根据招聘程序,已完成警务协助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即将参加体能测试。
岳麓区2022年招聘警务协助人员报考岗位二审核通过名单公告 图源:湖南日报公众号
报名表显示,该报名人员姓名为“张倩”。5月23日,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主任张超回应称,反复查证发现,今年的毕业生当中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学生,所以显然不是今年的毕业生。
可是,事情很快出现反转。岳麓区方面表示,因为女博士仍是在校生,不符合招聘条件。
好遗憾啊。
前有北大博士考上北京街道城管,本来以为这下“清北”可以扯平了,没想到进入二审通过名单上的“张博士”,原来没毕业。
未毕业的学生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难道用人单位事先没讲明白吗?还是这位“张博士”没听明白?这可是招聘的关键信息。
但此时,网友们明显已经激动起来了。结果虽有点小遗憾,但“清华女博士”的意愿,还是能表明态度的,舆论热度也足以将这条消息维持在热搜榜。
没想到舆论再一次反转。
当遗憾且激动的网友们仍在热烈讨论的时候,清华大学表示,翻遍应届、往届毕业生学籍库,均查无此人。
针对次事,5月24日凌晨,岳麓区人社局会同公安分局调查并通报称,张某实为二本院校本科毕业,经常臆想自己在清华读博士,并在多地民营企业求职时谎称学历。
啊?!此时,网友们都停止了思考。
围观为何热闹?
“清华大学博士”报考“协警”,即便在平时,光一个标题也能轻而易举霸占榜热搜一席,更何况在当下就业与裁员严峻的大背景下呢。
一方面,当前就业和失业的形势并不乐观。2022年被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年”。数据显示,2022届大学毕业生的数量高达1076万,而迄今为止,可见的就业签约率与以往差距不小。
最近,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份关于失业率数据更是醒目,16-24岁的年轻人失业率高达18.2%,是有记录以来的最高点。
前几日,北京大学原子核物理女博士入职北京朝阳区酒仙桥街道的城管执法岗位被热议和围观,热闹的舆论情绪几乎与这次“清华博士报考协警”的情形不相上下。
另一方面,网上传播的大厂裁员消息不断,对应届毕业生就业心态产生不小影响,这就让舆情对任何一条关于就业和职场的话题都更加敏感。
这几日,比较有故事性的话题当属家电行业巨头美的裁员。5月21日,美的集团董事长方洪波和一位刚刚被优化了的老员工在内部论坛上隔空对话,让美的大规模裁员传闻被证实。
除美的外,腾讯体育撤销多个运营业务;美团裁员涉及到优选事业部、家、到店、打车、团好货等几乎全线工种;快手电商、算法、商业化、游戏等核心业务线都开始优化;字节跳动一整条创新业务线消失……还有京东、B站、滴滴、爱奇艺、喜马拉雅等知名互联网公司几乎不是在优化、就是在优化的道路上。
无论是年轻的应届生,还是人到中年的“职场老人”,都被严峻的职场形势所裹挟,他们焦躁的心态无一例外地传递给整个社会。
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有关的话题都会被加倍关注。《疫情下失业的中年人》一文被不断转发,关键原因就是切中当下复杂且严峻形势下的职场众生态。更何况,北大博士、清华博士“下嫁”给城管协警的桥段呢?
学历可以臆想?
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2022年5月,由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招聘70名警务协助人员,5月12日发布招聘公告,然后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5月21日发布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名单。
现在登录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不知道什么原因,“人事信息”栏并未找到上述这条招聘协警的信息。
从网友之前发的截图消息来看,岳麓区人社局这条招聘信息显示,资格初审要求上传学历证书的电子版,并且在复审的时候查看原件。
现如今发生了“学历臆想”事故,招聘表格中这位“清华博士生”查无此人,这说明有关方面初审的时候并不严谨。
事已至此,网友表示,针对表格里其他硕士等人,岳麓区相关部门应该再次认真审查,看看还有没有臆想硕士学历的人存在。
伪造要负刑责?
热搜中的“清华女博士”张倩,来自山东济南,于2018年6月从山东一所二本学院本科毕业,一直梦想考入清华大学读硕士、博士。近年,张倩在多地民营企业求职时谎称学历,均以“清华大学博士毕业”填报学历学位。
既然谎称了这么多年,可见张倩手里应该有“清华女博士”所谓的凭证吧,否则早应该吸取求职当中的教训,不再拿出来“骗人”了。
如果张某在此次报名时,确实提交了所谓清华大学的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是否涉嫌触犯了刑法规定的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呢?
法律界人士认为,不一定,仍需要进一步查清具体情况来判定。
因为我国刑法280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也有相关规定,对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共犯论。
细读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此的规定,发现都是对“参与伪造者”的刑事处罚规定,并未明确提到对“持有、使用假文凭者”该如何惩罚。
所以,从目前的信息来看,张某并不必然触犯刑律。除非事后确实能证明她有参与或者伪造了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行为,否则很难进入刑法规制及处罚的范畴里来讨论。
臆想有清华博士学历的“闹剧”,搅和了一天的热搜榜,热闹过后,事情不能不了了之。事件主要参与方都应深刻反思,无论是学历上的造假行为,还是审核中的大意行为,都不应该是一个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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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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