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天津)网站消息,近日,天津北方食品有限公司因超量储存亚硝酸钠,被天津市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 2022年4月13日,行政执法人员配合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组对天津北方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亚硝酸钠仓库存有亚硝酸钠36吨,《天津北方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设计存量为30吨,超量储存。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天津市津南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
中国网财经梳理发现,今年4月,天津北方食品有限公司因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行为,被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罚款4万元。
天眼查显示,天津北方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胜彬,注册资本为25323.9万人民币。公司始建于1965年,1993年天津糖精厂与香港捷成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天津北方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官网显示,天津北方食品有限公司现隶属于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34万美元,占地面积40003.7平方米,资产总值达到3.8亿。公司是专业生产食品添加剂的厂家,系国家工信部批准的四家国家定点糖精生产企业之一。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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