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广州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州博羿化妆品有限公司销售的“It'new新生机多肽活性面膜”因假冒专利被处罚款23000余元。
通报称,2022年1月13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部)线索移送函(济高市监移字[2022]02号),反馈白云区辖内广州博羿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从事销售假冒专利的“It'new新生机多肽活性面膜”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该企业确认上述产品是其公司通过某电商平台开设的“广州博羿化妆品有限公司”网店进行销售的。
经查明,该企业于2021年1月3日、7月20日、8月5日、10月15日从广州市宝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购进“It'new新生机多肽活性面膜”化妆品一共4310盒,上述产品销售包装反面标识有:三大技术专利:ZL201010146371、2;ZL201010198223、5;ZL201110028483、2等字样;经查证,广州市宝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取得专利号ZL201010146371、2的使用授权,但未取得专利号:ZL201010198223、5和专利号ZL201110028483、2的专利使用授权,广州博羿化妆品有限公司购进、且销售的标识有三大技术专利:“ZL201010146371、2;ZL201010198223、5;ZL201110028483、2等字样”的产品属于销售未经许可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产品的行为。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部门对广州博羿化妆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如下:责令停止销售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1240.9元;罚款人民币2124.09元。上述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3364.99元。
天眼查显示,广州博羿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22日,法定代表人吴幼军。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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