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一张落款为“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迅速窜上热搜榜前五。
通报称,4月11日,绥化市第二中学高一学生,因其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备,对该生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
绥化市教育局发出的不当通报
事件引起社会热议后,绥化市市长表示,该文件“没有效力的”。对于该生,不会采取开除这样的处置,只会进行批评教育。
未报备就“株连”处罚?
因父母有外地旅居史,回家后,该学生未向学校报备,致使全班同学和8名任课教师及共同居住人隔离观察。这件事惹怒了学校和教育局,随即,一纸公文就将涉事学生的学籍开除。
被曝光后,该事件被快速推上多个热搜榜单。
绥化市教育局事件位居微博热搜榜单前列
网友分析被推上热搜的主要原因是大家普遍觉得荒唐。一个学生被宪法赋予的受教育权利,就因为未通报父母旅居史就被剥夺吗?视教育法为何物?
再说了,是学生家长未按要求报备行程而产生一定后果,所以,应由相关部门要求家长承担相关责任,不能要求学生替代承担。
有律师表示:“这样搞‘株连’,剥夺受教育权,真可怕。”
如果按照“株连”的逻辑,那学生的小区和所在社区也有责任——社区怎么没有发现他们从外地回来?
甚至有网友戏言,大数据为什么没有实时监控到,是不是也应受到处罚。
幸好未被认定“恶意返校”
前有河南郸城县长提出了“恶意返乡”,这次绥化市差点就跟“恶意返校”产生联系。
幸好,事件发酵后,绥化市市长称,这个盖着绥化市教育局鲜红公章的通报没有效力。
随后,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表示,绥化市教育局和绥化市第二中学对疫情防控政策理解有偏差,做出的决定不当。
网友惊呼,这位学生幸好没有被“恶意返校”,否则这个辛辛苦上了10年学的孩子,命运将从此发生改变。
在指出通报不当的同时,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表示,责令学校整改、学生正常上课、撤销绥化市教育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网友更关注“对责任人的处理”
对网友来说,这份让人觉得荒唐的“通报”最终被撤销,还学生以正常的受教育权利,是应该和理所当然的。
相比这一点,大家更关注的是,事情最后还会有下文吗?对责任人会作出处理吗?到底如何处理的呢?
如果对责任人不加惩戒,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这可是一份非常严肃的、代表行政权力且加盖公章的红头通报啊。
希望当地部门要对此不断追问,一份不当的处罚通报,是怎么出台的?哪些人在其中犯了错误?未来,如何更好地培育相关部门的法治意识?
犯了错误必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做出错误决定的人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最朴素的道理。
当所有的错误都能被严惩不怠的时候,对行为的约束才变得有意义。所以,绥化市还要对做出通报的不当行为有个后续处理,以示权责相应。
也希望“恶意回乡”这样的笑话,万勿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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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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