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煤矿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执法,严格管控煤矿采掘接续紧张。
2021年下半年,山西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排查、检查发现,部分煤矿存在采掘接续紧张问题或采掘接续紧张潜在风险。
通知要求,煤矿企业要加强对矿井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的动态管控,严禁数据造假;强化生产合理布局,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强化重大灾害治理,严禁擅自缩减灾害治理时间,降低灾害治理标准,减少灾害治理措施等行为;注重科技赋能,杜绝靠人海战术提高产量。
煤矿上级公司发现煤矿存在采掘接续紧张有关情形时,要主动调整生产经营指标和考核指标,督促煤矿落实限产或停产措施;坚决杜绝明知煤矿采掘接续紧张,仍然下达不切实际的产量考核指标或相应的经营考核指标。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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