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国标获批:10月1日起实施

来源:  人民网       作者:李楠桦      发布时间:2022-4-13 18:22  |  

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显示,所有的电子烟产品都必须依照国标进行生产。与此同时,电子烟的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雾化物应含有烟碱。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

此外,《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电子烟释放物中甲醛、乙醛、丙烯醛等物质的释放量进行了严格规定。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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