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资委:有力推进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

来源:  天津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4-7 16:18  |  

天津市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两个一以贯之”要求,从抓好顶层设计、促进能力提升、推进落实落地三个方面,持续提升董事会建设和运作水平,有效夯实公司治理基础,为天津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抓顶层设计 以“1+N+4”模式统筹推进工作

一是制定1个系统方案。深入学习研究经济发展和企业运行规律,全面分析监管企业在董事会建设运行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深层次问题,研究确定了“革新思想观念、健全制度设计、完善组织结构、科学考核分配”四位一体的工作方针,系统制定《关于推进监管企业公司治理和董事会规范建设的工作方案》,从思想、制度、组织、能力、考核分配等5个方面提出9大类举措,全方位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二是健全N项制度机制。针对完善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运行、外部董事管理等工作重点,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制度支撑。着眼厘清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出台《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若干措施》《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指引(试行)》。着眼推动董事会建设运行,出台《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指引》《董事会工作评价暂行办法》,印发有关通知明确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各项要求。着眼发挥外部董事作用,出台《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专职外部董事管理的补充规定(试行)》《外部董事评价暂行办法》等制度。同时,结合混改企业实际,出台《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权代表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截至2021年底,31家监管企业及其所属127家重要子企业全部完成“三会”议事规则和“1+3”权责表修订,30家监管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占比96.8%。三是明确4个行动计划。围绕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规范运行、落实职权等重点改革任务,结合监管企业实际,分别制定行动计划,明确改革举措,细化责任分工,推动监管企业集团层面董事会逐步实现形神兼备,子企业董事会运作基础不断夯实。截至2021年底,31家监管企业全部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占多数;700家子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基本实现应建尽建;628家应当外部董事占多数的子企业中,91.4%完成外部董事配备;125家重要子企业全面落实董事会职权,完成率98.4%。

坚持抓能力建设 以“四个一”机制提升履职水平

一是建设一支外部董事队伍。积极拓宽来源渠道,建立充实了200余人的外部董事人才库。聚焦“选得优、配得准、建得强、用得好”,高质量选配监管企业集团层面外部董事,确保每家监管企业都配备一支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结构科学互补、整体素质优良的外部董事团队,确保每家重要监管企业均配备1名专职外部董事。目前监管企业共配备55名外部董事,其中51人具备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占比达92.7%。二是编制一本工作手册。全面梳理有关制度文件要求,董事会建设运作的基本知识和具体工作要点,以突出规范要求为主线,从董事会组织架构、运行规则、人员履职等方面进行归纳总结,编印《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手册》,为董事和董事会工作人员提供履职必备的“手边书”。三是建立一套“应知应会”题库。针对公司治理基础知识和董事会工作的应知应会内容,编制《董事会规范建设题库》。题库现有选择题、判断题、问答题共400余题,内容涵盖董事会建设运作的政策规定、制度规范、履职要求、实操要点等方面内容,广泛应用于董事和董事会工作人员上岗前能力测试、培训后效果评价等场景,有效帮助提升履职水平。四是开展一遍“全员培训”。以提高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和董办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水平为切入点,在监管企业集团层面每年开展一次董事会建设专题培训,并采取视频方式穿透到各级子企业和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同时,落实监管企业主体责任,将其开展子企业相关培训情况纳入董事会评价内容,持续加大培训力度。2020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大规模专题培训5期,累计培训4000余人次,连续两年实现各层级董事和董事会工作人员全部轮训一遍。

坚持抓落实见效 以“四项举措”推动改革落地

一是实行“包联”帮扶机制。结合天津市国有企业数量大、类别多、业态广、治理基础参差不齐等实际,建立董事会工作责任处室与监管企业的“包联”帮扶机制,按照“强弱搭配”“实体集团与平台公司搭配”“公益类企业与竞争类企业搭配”“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搭配”的原则,每个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指导7至8家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责任处室熟悉政策的优势和治理先进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级企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二是强化日常调研督导机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监管企业和有关重要子企业开展调研指导,通过查阅材料、座谈讨论等方式,就存在的共性、难点问题进行答疑释惑,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及时纠偏正向,确保董事会建设不走样。2021年,对监管企业调研督导实现全覆盖,并结合有关工作到各级子企业调研指导共70余家次。三是积极选树典型标杆。注重发挥监管企业先行先试作用,2020年确立了7家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业态的企业开展董事会建设试点。针对试点单位探索实践,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研究总结典型案例,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交流座谈会,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形成比学赶帮、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四是用好改革考核指挥棒。充分落实监管企业对推进子企业董事会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工作考核评价,将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具体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监管企业董事会评价和外部董事评价体系,并将评价结果与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和外部董事绩效薪酬挂钩,有效传递工作责任,推动董事会建设在基层落地生根。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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