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今年5月5日起执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由10年延长为15年,指定进入我国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及国际注册续展,相关申请人应缴纳单独指定费。
按照通知,外观设计专利第11-15年年费标准为每年3000元。单独指定费标准为:第一期(1-5年)4100元,第二期(6-10年)7600元,第三期(11-15年)15000元。
通知要求,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改变收费标准。价格、财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收费标准的,依法给予处罚。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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