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近日,海南省印发《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试行)》,推动全省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坦荡真诚同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接触交往,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良好营商环境。该清单包括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
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有10项,包括:认真落实惠企政策、全力助推经贸活动、主动联系服务企业、畅通政企沟通机制、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平等对待市场主体、坚决做到守信践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注重维护企业声誉。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有5项,即“五禁止”:禁止不公平行为、禁止不诚信行为、禁止不依法行为、禁止不尽责行为、禁止不廉洁行为。
此外,《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试行)》对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明确提出“六禁止”:禁止请托公职人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禁止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禁止向公职人员或者其亲属赠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财物,禁止安排可能影响公职人员廉洁履职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禁止以代为投资、理财,或者赠送干股、高息借贷、挂名取酬等形式向公职人员或者其亲属输送利益,禁止妨碍公职人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的其他行为。
海南要求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要以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积极履职尽责,主动靠前服务,勇于担当作为,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要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坚决防止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的行为。此外,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坚决抵制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和不正当竞争。
(编辑:王星)
凡本网注明“来源:企业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为《企业观察报》社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企业观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企业观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010-68719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