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码要停用?微信支付宝出面辟谣|锐资讯

来源:  企观锐角度       作者:小锐      发布时间:2022-2-18 16:41  |  

随着个人收款条码新规正式实施的日子越来越近,近日,网传消息称,自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而且近4年的数据将被追查,一旦数额较大需按4.5%补税,还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此消息一出,引发全网热议,冲上微博热搜榜。

“微信支付宝回应追查个人收款码近4年数据“话题冲上热搜榜

对此,微信和支付宝紧急回应,称此消息系谣言。

微信支付公众号辟谣截图

腾讯客服辟谣截图

去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显示,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该《通知》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

根据《通知》,并不是说微信或支付宝的收款码不能使用,而是要求有关机构区分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并且有效区分二者的场景和用途。

那么为什么一定要区分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的场景和用途呢?

对于付款人消费者来说,把钱付给商家个人或是商家提供的企业二维码都一样。

但是对于收款人商家来说,就有很大的差别。

如果商家把个人收款码用于经营活动,那么这部分的经营所得就能够被“隐藏”起来,当个人账户并不计入商户经营收入时,税务方面就很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

此外,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线上远程转移赌资、“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频频发生,区分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也是有效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之一。

《通知》也明确强调,此举目的在于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

部分网友担心,区分两个二维码,将会影响消费者日常的支付体验。

对此,去年11月27日,央行有关人士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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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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