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TMT频道9月13日讯,近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饿了么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判决。法院认定,饿了么强迫商户“二选一”,遭拒后饿了么登录商户账号强制关闭其店铺,判定饿了么赔偿美团经济损失80000元。
针对饿了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认定书。认定书指出,饿了么要求商家只能选择饿了么一个外卖平台进行网络销售,已经在饿了么上线的商家不能同时选择其他平台。
此前,4月7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曾判决: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饿了么)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令其赔偿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经济损失80000元。这是继阿里巴巴集团被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重罚182亿元之后,饿了么再因不正当竞争败诉。
据了解,早在2019年5月,饿了么就曾发布道歉声明,就此前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美团道歉。
(编辑:于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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