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超时加班划出法律的“红线”

来源:  人民网       发布时间:2021-8-31 09:31  |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行业、企业超时加班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二批超时加班典型案例,提示用人单位注意违法行为风险,促进依法规范用工。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遗憾的是,即便法律有明确规定,超时加班的现象在现实中仍屡有发生。面对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超时加班要求,很多劳动者不得不忍气吞声。调研发现,导致劳动者如此被动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举证能力、时间成本、仲裁诉讼负担等等。

在这个意义上,两部门联合发布的10个超时加班典型案例,就为劳动者依法维权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提供了明确指引。比如典型案例(一)关注的“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就是现实中常见的劳动纠纷。对此,我国法律对延长工作时间的上限有明文规定。《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私自制定的超时加班“土政策”,在法律上均应认定为无效。动辄以此来威胁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错公穿了错婆鞋——错上加错”。

还有些企业偷奸耍滑,事先要求员工签署所谓的“奋斗者计划”,书面同意“放弃加班费”。一旦双方对簿公堂,用人单位自持有“白纸黑字”,摆出一副有恃无恐的面孔。事实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责任。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权利,在法律上显失公平,也应认定无效。这也是典型案例(二)所讨论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能否主张加班费”的问题。

崇尚奋斗无可厚非,但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责任的挡箭牌。谋求企业发展、塑造企业文化都必须守住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底线。

徒法不足以自行。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对于超时加班相关的法律问题早已有明文规定,但是很多用人单位要么是置若罔闻,比如案例中关注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增加工作任务”的问题;要么是装傻充愣,比如案例中讨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包薪制,拒付加班费”的问题……这些劳动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十分普遍。那么,两部门联合发布这些典型案例就是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将超时加班的代表性法律争议置于公众视野,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给超时加班划出一条法律的“红线”。

(编辑:陈文琦

今日看点
视觉 / 视频更多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闭幕
国务院国资委与辽宁省举行工作会谈
一图速览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亚洲最长最重导管架钢桩完成装船
我国在大漠腹地打出首口万米深井
第七届中国企业改革发展峰会暨成果发布会召开
融媒体更多

中交房地产变中求存

揭秘 | 中建集团是如何摆脱开发商拖累的

宗庆后之后,娃哈哈面临三大挑战!

时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