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智能重启IPO:技术壁垒不坚固毛利率逐年下滑

来源:  时代商学院       作者:黄锐      发布时间:2021-8-17 16:18  |  

在上会前主动申请中止审核,随后二次申请IPO的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智能”)能否顺利登陆资本市场?

鸿铭智能曾于2020年5月向上交所申请科创版IPO,但在完成4轮问询回复后,于上会前夕主动撤回IPO申请(2021年1月21日上会,2021年1月19日主动撤回)。该公司于2021年6月申请创业板IPO并获受理,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为郑伟、郭天顺。

该公司主要从事纸质包装盒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各种自动化包装设备和包装配套设备。产品主要用于生产消费类电子产品包装盒、食品烟酒盒等各类精品包装盒及包装盒纸托。

时代商学院研究发现,该公司在招股书中展示的核心技术仅是对已有技术的优化,技术难度不高,容易被超越。此外,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较多,有实控人亲属进入管理层,容易滋生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利多但技术优势不明显,毛利率逐年下滑

招股书中,鸿铭智能花费了较多笔墨讲述其技术优势、专利优势。其中颇为引人注目的是该公司的专利数量。该公司拥有专利数量257项,而同样属于纸质包装设备行业的温州中科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正润机械有限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分别为46项、35项,仅为鸿铭智能专利数量的18%、14%。

由此看来,鸿铭智能的技术实力似乎远超竞争对手。然而,与专利数量优势颇为矛盾的是,在产品的核心指标上,鸿铭智能的表现与国内主要竞争对手却相差无几。

专利数量明显多于竞争对手,但是关键指标上却优势不大,为什么会这样呢?

首先,该公司业务是生产线的设计与组装,所使用的零件大部分为现成部件,例如工业机器人、液压站、可编程控制器。因此,该公司要解决的技术困难不是如何设计出效果更好的零件,而仅仅是更好地拼装零件。由此看来,纸质包装设备的技术难度并不是非常大,行业技术壁垒可能并不深厚。

其次,该公司所申报的专利,大部分是技术改进方案中的技术细节,不会对企业竞争实力造成重大影响。例如,27项专利组成了该公司的核心技术“多模式成型制盒技术”,20项专利组成了该公司的核心技术“双工位抱盒成型技术”。专利数量并不能直接反映企业的技术实力。该公司技术实力如何,尚待考证。

而招股书中展示的核心技术,也不是突破性的技术改进,更多是对原有技术的优化。例如,核心技术“参数化智能调节技术”的先进性在于“只需在触摸屏上位机输入产品尺寸和模式参数,即可实现各个机械部位自动归位和模式切换……将转款换模的时间缩短至6分钟以内”。而核心技术“丝印局部涂胶技术”的先进性在于“公司将丝印涂胶模式引入制盒生产过程中,通过不同领域的技术融合,大幅提升了纸盒生产过程中面纸过胶的质量”。

由此可见,该公司的核心技术能带来某些生产指标量变,但难以带来质变,较大的研发投入只能带来少许改进。鸿铭智能虽有竞争优势,但难以甩开对手,仍然面临较激烈的竞争。2018-2020年,该公司毛利率分别为54.22%、51.49%、45.36%,毛利率逐年下降也从侧面表明,该公司的竞争压力的确逐年增大。

而包装设备行业其它领域的企业也不容忽视。下图列出了同样处于包装设备制造领域,但没有与鸿铭智能形成直接竞争的企业的情况。

这几家公司目前没有与鸿铭智能形成直接竞争,但它们体量大(是鸿铭智能的3-6倍),项目更复杂(需要考虑消毒、罐装、无菌等问题)。如果这些企业凭借其在包装设计制造领域的技术经验,参与纸质包装设备领域的竞争,鸿铭智能面临的竞争压力将更大。

关联交易多,违规空间大

除了技术优势不明显、毛利率逐年下降之外,该公司存在较多关联交易,容易滋生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同包装”)及其子公司连续三年成为鸿铭智能第一大客户,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1.8%、7.9%、10.5%。然而,裕同包装同时还是鸿铭智能的第六大股东,持股4.5%。

实际控制人的10位亲属在发行人处任职或曾经任职,其中3人担任经理岗位,1人同时担任副总经理与董事会秘书,1人为财务部员工。

此外,有三家为鸿铭智能提供服务的物流公司,由公司实控人之亲属控制,另有1家物流公司,公司实控人亲属持股50%。2020年,鸿铭智能向这4家公司采购服务626万元,占营业成本的3.58%。

东莞市富隆机械有限公司由实际控制人金健姑姑之子王辉持有,主要业务也是包装设备的生产、销售。然而,该公司还是鸿铭智能2019年第四大供应商,采购金额443万元,占采购总额的3.3%。该公司同时还是鸿铭智能的客户,2019年鸿铭智能向其销售16万元。

该公司存在如此多的关联交易,其中是否有利益输送、违法违规的行为?这不由让人疑窦丛生。

此外,上交所对鸿铭智能进行现场督导的过程中,还发现该公司存在内控不严的情况。

比如,鸿铭智能存在未与客户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仅以邮件记录、口头约定、客户验收/签收单据为依据确认收入的情况。其中,部分合同甚至在取得客户验收/签收单据后下一年才签订。2017至2019年,此种行为涉及的收入金额为2,665.49万元、1,963.42万元(占营业收入9%)和3,955.4万元(占营业收入15%)。

总结

鸿铭智能的竞争优势面临诸多考验:没有突破性的技术优势,难以与同行拉开差距;技术难度偏低,容易被竞争对手超越。另外,该公司关联交易较多,实控人亲属任职情况较多,容易滋生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鸿铭智能曾被上交所发过4份问询函,本次转战创业板,依然疑点重重,其IPO能否顺利?

参考资料:

《鸿铭智能 招股书》,2021-06-25

《鸿铭智能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0-12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专利公布公告》,http://epub.cnipa.gov.cn/

(编辑:于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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