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出资企业总法律顾问管理,维护出资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近日,襄阳市国资委出台《出资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职评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为依据,结合襄阳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旨在引导出资企业总法律顾问提升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增强责任意识,规范履行岗位职责。
《办法》共二十一条,明确了履职评议的方式、内容、程序及结果运用。通过述职内容、评分标准的科学设定及评议结果的应用反馈,推动企业强化总法律顾问配备、完善总法律顾问全面参与经营管理活动的相关制度,发挥总法律顾问法律审核作用,提升企业法治建设水平,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编辑: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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